您好,欢迎访问龙成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0755-86210280

龙成知识产权

LONGCHE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T

      
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法律服
什么是作品著作权其类型有哪些?
来源: | 作者:lczscq | 发布时间: 2022-07-19 | 475 次浏览 | 分享到:

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第 3 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

、作品的要件

1.作品应当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体现,纯粹自然的产物不能构成作品;

2.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独创性强调独立创作完成、体现作者的选择和判断以及达到一定的创作高度,其中的智力成分不能过于微不足道。

3.作品应当可被复制,复制的前提是作品须以一定的外在形式被固定下来,并能被外界所感知。


、作品的种类

(一)文字作品

1.文字作品,即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文字作品不限于文学作品,产品说明书、以符号和数字等形式表现的作品,若满足作品的构成要件,亦可归于文字作品。音乐的词曲不属于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1.口述作品,指的是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即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2.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3.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4.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5.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1.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2.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3.在确定美术、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时,应排除美感与实用功能无法分离的部分。

(五)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2.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主要体现在对拍摄场景的布局以及对拍摄对象、拍摄角度、曝光度的选择等方面。

(六)视听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1.视听作品是指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七)图形模型作品

1.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2.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其他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