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755-86210280
LONGCHE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T
哪些人可以请求办理专利申请文档的查阅和复制?
(1)专利局对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申请人及其专利代理人。
(2)任何人均可向专利局请求查阅和复制公布后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和授权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
(3)专利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对尚未审结的复审和无效案卷负有保密责任。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4)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或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哪些内容允许查阅和复制?
对于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该案申请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的发明专利申请,哪些内容允许查阅和复制?
对于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该专利申请案卷中直到公布日为止的有关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公布文件,以及在初步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以及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向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
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哪些内容允许查阅和复制?
对于已经公告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案卷,可以查阅和复制的内容包括:申请文件,优先权文件,与申请直接有关的手续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单行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单行本,专利登记簿,专利权评价报告,以及在各已审结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和无效宣告等)中专利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向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发出的通知书、检索报告和决定书、申请人或者有关当事人对通知书的答复意见正文。
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哪些内容允许查阅和复制?
对于处在复审程序、无效宣告程序之中尚未结案的专利申请案卷,因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和复制的,经有关方面同意后,参照上述第2问所列情况(即公布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公告前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卷)和第3问所列情况(即已经公布但尚未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案卷)的有关规定查阅和复制专利申请案卷中进入当前审查程序以前的内容。
哪些内容不允许查阅和复制?
除上述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之外,其他文件不得查阅或者复制
另外,从原则上来说,查阅和复制行为可能存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等情形,不得查阅或者复制;涉及国家利益或者因专利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内部业务及管理需要在案卷中留存的有关文件,不予查阅和复制。
转载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