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的博弈中,商标与版权如同企业品牌的“左膀右臂”,前者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后者保护创意表达。然而,当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他人版权时,版权便可能成为“反制利器”,直接导致商标被无效。
在知识产权的博弈中,商标与版权如同企业品牌的“左膀右臂”,前者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后者保护创意表达。然而,当商标注册行为侵犯他人版权时,版权便可能成为“反制利器”,直接导致商标被无效。
近期看到系统下发的无效宣告决定书中,有无效理由是侵犯对方的在先版权,对方用版权证书无效掉别人的已注册商标。看来注册商标时同时申请版权是很有必要的。
一、商标标识侵犯在先版权
若商标图案、文字或图形构成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如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且商标注册人未经授权使用,版权方可通过“在先权利”条款申请商标无效。例如,某企业将知名画家的原创插画直接用作商标,画家可凭借版权登记证书主张权利。
二、恶意抢注他人版权作品
若商标注册人明知他人作品具有较高知名度,仍将其抢注为商标,版权方可通过“恶意注册”条款提出无效宣告。典型案例包括将影视角色、动漫形象等抢注为商标,法院或商标评审委员会通常会结合版权登记时间、作品知名度等证据判定恶意。
三、商标注册行为违反公序良俗
若商标标识涉及低俗、歧视性内容,或抄袭他人版权作品导致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例如,某商标因抄袭他人版权设计的暴力元素被认定违背公序良俗。
一、商标注册前的“版权检索”
在提交商标申请前,需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设计平台等渠道检索商标标识是否涉及他人版权作品。尤其需注意:
(1)避免使用公众熟知的卡通形象、艺术字体;
(2)委托第三方设计商标时,需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明确版权归属。
二、及时完成版权登记
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创作完成即自动享有版权,但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归属的初步证据。建议企业在商标注册前,对商标标识进行美术作品版权登记,成本低且流程简便。
版权申请相较于商标申请通常更容易,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独创性,只要作品具有独创性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一般都能获得登记。商标审查则更为严格。且版权申请流程相对简单,审查周期也比较短。当前国家版权登记流程中,数字版权证书的办理周期已显著缩短,通常在20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下证。
商标权与版权虽分属不同法律体系,但在商业实践中却紧密交织。企业需摒弃“商标注册即万事大吉”的思维,建立“商标+版权”的双重保护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避免“商标被无效”的致命打击,真正实现品牌资产的长期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