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龙成知识产权官方网站!

服务热线:0755-86210280

龙成知识产权

LONGCHE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GENT

      
专业知识产权服务团队
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法律服
实用新型产生原因
来源: | 作者:lczscq | 发布时间: 2021-06-15 | 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

针对实用新型,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等办法加以保护。关于实用新型,有些国家并没有将其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而是将其放在发明专利中予以保护。另外有些国家,实用新型则列为专利保护的独立类型。

实用新型产生原因:

1.国家之所以保护实用新型,目的在于鼓励低成本、研制周期短的小发明的创造,更快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小发明才能申请实用新型,对于创造性较高的其它发明创造,只要是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也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

2.由于发明专利授权时间周期一般长达2~3年,并且要求较高,不易通过审查,为了使专利权人能快速地得到授权,特设置实用新型专利,在先授予专利权后,如果发生专利侵权纠纷,再启动相应的实质审查程序,包括评论该专利权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可节约大量的审查资源。
实用新型